长丰县科学技术协会(简称长丰县科协)是中共长丰县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委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开展工作。
长丰县科协于2011年与长丰县科技局分设,机关下设办公室、科普部、长丰县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
一、工作宗旨: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定位,推动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科协组织建设,接长手臂,扎根基层,团结引领我县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进军科技创新,组织开展创新争先行动,促进我县科技繁荣发展,促进科学普及和推广,真正成为党领导下团结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人民团体,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工作:
(一)团结和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贯彻执行科学技术法律、法规和基本工作方针,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
(二)积极开展学术活动,推进学科建设、促进学术交流,为科学技术的成长和提高、科学技术进步及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依法开展民间科技交流活动。
(三)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倡导科学的生活方式,反对迷信,揭露和抵制伪科学、反科学行为,
(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科学技术活动,培养青少年的科学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提高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
(五)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指导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或者协同有关部门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示范基地,推广和传播先进、适用技术,推进农科教结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六)协助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引导农村按市场需求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生产的区域化、专业化,形成具有本地优势的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
(七)推进所属科学技术团体与企业的科学技术协作,促进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提高管理水平,增加产品的科技含量,推动企业科学技术进步。
(八)及时向县政府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帮助科学技术工作者解决生活和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依法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利。
(九)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承担或参与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和项目的科学论证,决策咨询和科学技术攻关活动及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活动;参与科学技术项目估计、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以及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的办理和综合协调;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起草重要文件;负责政务督察,督办;负责机关的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财务等工作。开展调研宣传工作,承办对外联系和接待服务工作。
(二)科普部
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组织、协调指导全县科协系统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乡镇、开发区科协,企业科协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工作;开展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面向全市青少年开展科普教育活动,提高青少年的科学文化素质,培养科学技术事业的后备人才。
(三)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合肥市科学素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联络的任务,全面了解掌握成员单位科学素质工作的实施情况,包括领导机构的成立及纲要实施过程中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上报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随时登录中国科协全民科学素质网站和省、市全民科学素质网页,及时了解国家和省、市工作动向,以便于安排部署实施《科学素质纲要》工作;加强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办事处及对口部门协调沟通,确保《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渠道的畅通;加强科学素质工作研究,对《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提出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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